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28日发布的相关通知,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
1、α-苯乙酰乙酸甲酯
2、α-乙酰乙酰苯胺
3、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
4、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
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
1、苯乙腈、γ-丁内酯
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校内人员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需经过保卫部门审批,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