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0浏览:74设置

各学院及直属科研单位:

 2021年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对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杜绝侥幸麻痹思想,把实验室安全管理作为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完成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工作。对暑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应再次检查断电设备、危险化学品、气瓶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监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有效运行,确认无误后再关闭实验室。如因工作需要暑假期间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应在7月23日(周五)前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特殊时间段使用实验室申请】向二级单位进行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国资处备案。

三、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实验室运行情况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每两周应组织一次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各二级单位根据假期值班情况,由值班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巡查;暑假期间关闭的实验室,应安排专人定期进入进行安全检查;暑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要按要求进行每日实验室自查并做好记录。

四、加强暑假期间危险源管控。各实验室应加强断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钢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不用的设备断水断电,不用的气瓶阀门关闭,不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管理要求封存,危险废物在特定区域整齐摆放。在用设备、气瓶、危化品应按相关要求使用、储存。实验室应清理易燃杂物,远离加热设备、暖气片、电源电闸及线路等。

五、加强暑假期间实验过程管理。对于暑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应在暑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各运行实验室应对开展的实验项目和研究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对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实验过程管理,规范实验过程操作,坚决杜绝实验过程脱岗。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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