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试行)》(北化大校发〔2019〕14号)的相关规定,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系教学用途,属于教学用房。为严格管理昌平校区非教学时段教学实验室的使用,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转,教职工在非教学时段使用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应填写申请表,逐级审批后向国资处报备。申请人在使用实验室时应携带申请表备案联,国资处将不定期对非教学时段实验室使用情况进行复查。未经申请不得在非教学时段开展任何实验活动。
非教学时间段
指实验室无教学课程等任务的任何时间段。
申请流程
一、昌平校区非教学时段实验室使用申请人应为我校教职员工,申请人应首先对拟申请实验过程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需附参与实验所有人员名单(姓名、班级、学号),确认后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表》;
二、申请填写完成后,交由实验室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实验室负责人对申请的内容要认真审核,不能影响正常实验教学安排,并考虑本实验室是否具备所申请实验的条件;
三、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交由实验室所在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填写意见,实验中心负责人应综合考虑该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学院教学实验室使用整体安排;
四、实验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审批单交至国资处备案(后勤服务楼F座311),国资处返回备案联交申请人备查;
五、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国资处递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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