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8]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27浏览:10设置

各学院、直属科研机构及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运行实际,对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二、进行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

对于寒假及夜间使用的实验室,应于不晚于使用前一周通过企业微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节假日及夜间使用实验室备案(企业微信—工作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夜间及节假日申请)。需基于实验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前需完成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三、完成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学院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设置专项自查条目,并督促各实验室应在假期前完成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重点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危险废物、压力容器、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不用实验室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组织假期前全覆盖隐患排查

各二级单位应在寒假开始前完成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督促各实验室完成隐患整改。检查结果于1月15日前报国资处。

五、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值班值守

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每日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假期不用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源情况,确保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各二级单位根据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开展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控

规范实验室不断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钢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不用设备断水断电,不用气瓶阀门关闭,不用危险化学品按管理要求封存,危险废物在特定区域合规摆放;在用设备、气瓶、危化品应按要求规范使用、储存;实验室应清理易燃杂物,远离加热设备、电源电闸及线路;气瓶、危化品、危险废物应远离加热设备。

七、严格实验过程管理

各运行实验室应针对假期开展的实验项目和研究内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指导做好安全防护;实验室应严格实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实验过程中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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