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及实验室: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危险源数据在管理系统填报的全面性、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自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危险源数据填报及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实验室须在管理系统内填报涉及到的各类危险源,主要包括危化品、气瓶、设备、微生物、危险废物等,具体填报内容如下:
危化品:管制类化学品及28种危险类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危化品。具体请查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易制毒化学品目录(2017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等;
气瓶:实验室存放的各类纯气及混合气瓶;
设备:压力容器、激光设备、冰箱、机加工装置、射线装置、机电类特种设备、机电设备、高电压设备、电焊设备、带压设备(非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等;
微生物:病原微生物及非病原微生物等;
危险废物:估算的本实验室危险废物年产量。
4月15日-4月21日:各实验室填报危险源数据,二级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4月22日-4月28日:学校组织校级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可以向实验室内的老师、学生赋予【实验室信息维护员】权限,以协助填报实验室危险源信息。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信息维护员】可以向实验室内添加涉及到的各类危险源,主要包括危化品、气瓶、设备、微生物、危险废物等。
路径: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实验室信息维护-房间危险源。
请各实验室高度此次危险源数据填报及核查工作,按要求填报实验室各项危险源数据,并积极配合现场核查人员工作,确保实验室危险源数据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