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关于开展昌平中试基地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清理的通知

时间:2024-12-19浏览:10设置

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及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昌平中试基地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现拟开展昌平中试基地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01、工作安排

学校计划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日集中处置昌平中试基地留存的废旧化学试剂、垃圾沾染物、空瓶碎玻璃、废液、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校内单位、人员不得将中试基地外的危险废物运输至基地进行处置。

请相关单位于12月18日17:00前将现存于中试基地的待处置危险废物明细清单报送至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

02、危险废物收集要求

1.废旧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瓶口朝上放入固废箱中。

2.废旧试剂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相互反应的物质禁止混装。

3.废液应分类装入学校提供的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

4.碎玻璃、针头、刀片、移液枪等锐器废弃物,应先丢入安全的容器中,再进行收集,避免划伤。

5.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上应粘贴学校统一印制的危险废物信息标签。

6.危险废物禁止排入下水道,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

7.待处理的危废确保已无反应活性。

科技园及国资处将对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未贴信息标签等违规收集的危废进行退回处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

03、联系方式

国资处实验室科:白老师、肖老师,64436783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吴老师,6844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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