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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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在“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国资处下设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安排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主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技术环保相关工作;

二、负责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计安全相关数据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督察工作;

四、负责开展学校实验室各类危险源(如危化品(含气体)、危险废物、压力容器、加热设备、制冷设备、射线设备、病原微生物等)管控工作;

五、负责开展学校实验室涉辐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相关条件建设和改造工作;

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研究及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八、负责处理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相关投诉; 

九、负责调查、处理学校实验室安全事件、事故;

十、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宣传与安全教育准入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传达实验室安全相关上级文件及材料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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