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
学校实行“校、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
领导机构
学校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由实验室、教学、科研的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人事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后勤集团、西校区管理办公室、北校区工作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校级领导职责
党委书记、校长
根据“党政同责”的原则,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在学校贯彻执行;提出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为实验室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
主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主持“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负责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部署并组织督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督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做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督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及隐患整改;给予所管业务的实验室安全投入等支持;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
各学院、直属单位、管理部门等二级单位的联系或分管的校领导
对所联系或分管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督查联系或分管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及隐患整改;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小组成员职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实验室技术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技术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指导、督查、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相应工作;依据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及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设备安全、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校级化学试剂采购平台的建设运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建立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提供正常运转的保障。
保卫处
实验室消防安全、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实验室(实验楼宇)的监控设施、消防及报警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负责学校实验室采购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备学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进出校园和校内运输的安全管制;负责组织实验室消防安全演练;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夜间在用实验室的巡查工作;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和应急救援;负责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教务处
本科实验教学的管理部门,对本科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与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建立教学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制度,对教学实验项目中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对教学实验项目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风险点以及安全管理和应对措施;在教学实验室规划与建设中,将安全用房和设施纳入其中;在制定和审查实验教学、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大纲时,应将实验安全教育列入计划,并督促学院在教学检查与教学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将教学过程中涉及师生安全的事项作为对学院教学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学校科研实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涉及危险因素的风险辨识和安全评估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审查科研项目任务书和技术合同时,要事先进行项目实施安全风险评估;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工作部
负责在研究生入学教育时,安排实验室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将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作为评优评奖重要内容;将导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与其导师资格聘任、研究生指标分配相结合;结合研究生培养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协助涉及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学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在本科生入学教育和四年级本科生进入实验室时,将实验室安全方面规章制度的教育列入重要内容;将学生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作为评优评奖重要内容;组织或协助涉及本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人事处和教师发展中心
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实验室安全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教职工晋升、评奖的考核内容;参加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学校对事故责任者做出的处理决定。
后勤保障部和后勤服务集团
负责实验室所在楼宇内的墙体、地面、上下水管路、电源电路、电气开关、屋顶防水、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隐患排除等工作;教育督促物业管理人员在公共空间保洁时,有义务对涉及公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修复向负责部门报告。
学校建设办公室
负责建立实验室用房(包括新建与专项改造)相关建筑结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审核用户单位提出的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的安全与环保规范要求组织设计、施工;审核和确认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的安全环保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建设项目组织验收移交;负责审定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结构安全性。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
按管理职能分工,负责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监管昌平中试基地实验室安全;开展园区内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督查落实隐患整改。
北校区工作办公室
按管理职能分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昌平校区实验室安全;及时报告昌平校区实验室发现的重大隐患与事故;协助整改隐患和事故处理。
西校区管理办公室
按管理职能分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西校区实验室安全;及时报告西校区实验室发现的重大隐患与事故;协助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负责维护实验室采购化学品平台;准入和管理平台内供货商。
财务处
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专款专用。
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负责协调推动实验室安全重大问题的解决;及时上报实验室安全信息和协调应急事件处理。
党委组织部
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履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晋升等工作体系;参与对发生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追责工作。
党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网络等媒介,协助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
院级职责
学院和独立科研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
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学院和实验室两级);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组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全年参与检查不得低于2次;督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保障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得少于6次;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压力容器、钢瓶、射线装置等危险源的管控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相关通知、信息、管理情况等。
分管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的学院和独立科研单位副职领导
应履行学校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在本单位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实验室职责
各级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教学实训平台负责人
所在实验室或中心、平台的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人。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验项目性质,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按照需要配备专/兼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安全投入;保证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工作的督促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包括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化学品采购领用办法、定期检查和值班制度等),督查落实情况;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如实登记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的台账,主要包括易制毒和易制爆的化学品、钢瓶、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梳理实验室危险源,根据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制订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履行实验室安全巡视职责;及时更新安全钥匙;维护应急设施完好有效。
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员工(包括临时来访人员)
应对实验室安全、自身及他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主要责任: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通过相应考核;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各项实验活动;配合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向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或者负责人报告。